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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的形體在具體化之前

藝術的形貌

早已存在於創作者的靈魂之中

它是自我的體現

在原始的心靈深處

是那不為人知沒有盡頭的盡頭

那,便是人的天賦

每當在畫中馳聘

可以得到那短暫的寧靜

畫筆下的世界充滿想像與可能性

從那昇華出來的氛圍

似乎要喚醒甚麼

或許是一種我所追求

來自靈性無拘的自由

         ~范小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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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喜歡作畫,但不是只有純粹的繪畫而已,而是試著想讓自己的意識留在畫布上,藉以表現出生活中可以捕捉到的瞬間閃影、也試著去記錄生命運轉的過程。

  許多事物在進行的過程中,總是容易讓人遺忘,而成為記憶中永遠的模糊點,這些遺忘與逝去,是不是只能在死亡或結束之後才會呈現出價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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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想起梵谷,生前的窮困潦倒、成就了近代最偉大的藝術價值,但他的一生他卻和那永恆的價值註定要分離,他的意識進入了畫,畫卻遠離他的生命,這不是一種悲劇嗎?

  畫布上所表現出來的光彩,卻是不一樣的型態與命運,或許,畫布上所形塑的每個生命(姑且可以稱之為生命,一種意識的生命)是主觀的;但是它有著一種不變的法則,即使意識體消失了,它仍可以繼續存在,以貫徹那恆定不變的自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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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為在意識的空間裡,是自由的。馬庫塞說,藝術是個烏托邦,「美」體現快樂的原則,壓抑被這種自由的感性所取代,是一種自我實現的主體,因為它是感性的秩序,是和現實不同的。

  是啊!藝術與美雖然不能帶給我們永恆,但是它卻可以讓我們在有限中超越,與世界保持一種自由、自我創造的關係,它是一種完全的自我實現與內在需求,即使是短暫的生命,也可以創造出永恆的剎那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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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會凋零的色彩,是短暫的生命,走向生命的終點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;不曾凋零的色彩,是永恆的意識,它的存在,是為了延續那短暫的生命。

  人可以選擇各種不同的方式來記錄生命,但也卻讓更多的生命流失於時空的軌痕中,總是不能抓住眼眸深處的瞬間閃影,只好將記憶鎖在這自我構築的繽紛世界中,從繪畫的世界中覓得一種形上的人生哲學。·

  「美」其實是個膚淺的形容詞,純粹只代表一個抽象的概念。每個人心中都有著對「美」的追求與執著,不同的只是在於呈現的方式上有所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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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實上,我認為追求美個過程就是一種「覺醒」的過程,被呈現出來的形式,是一種詮釋的過程,一種將情感轉化成圖像的過程,因此藝術家、作家們留給後人的不只是文字或圖像而已,因為脫離生命因子的圖像與文字,對於藝術家與作品而言都已,經失去了意義。

  最重要的是,藝術家留下許多不朽的作品,都是記憶與情感外化的象徵,有了意義與情感,他們的生命才得以在作品中持續下去,作品傳達了記憶與感情,期望讓人們體會出所謂「美」的意涵,另外一方面說,也記錄了他們「醒覺」過程中的意涵與軌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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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並非一個藝術家,我只是個單純喜歡用繪畫來表現自己的平凡人。

  想起魯迅在〈題辭〉一文中說到:「當我沈默的時候,我感到充實;我將開口,卻又感到空虛。」也許魯迅這段話透露出他對環境的無奈,也可能是他心情的寫照,但我也感到固中超然的灑脫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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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與其選擇使用文字來暴露自己空虛,何不選擇沈默的方式來應對,這是一種自我醒覺,可以漂流到各種地方而不受羈絆,但是,卻又可以留下有助人類思想覺醒的軌跡。

  藝術的表達,是實現生命中的所有的渴望,每一個實現,都是一種療癒,那種療癒,正是人類生命得以進步、實現正義的力量。

 

范小哥 秋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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